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足球经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中国足球经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中国成为一名足球经纪人,需要通过考试获得足球经纪人资格证。1:要想成为足球经纪人先需要获得《体育经纪资格证书》,并在工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证的自然人可以向足协申请参加足球经纪人的资格考试。而在国际足联、亚足联、中国足协、中国足协会员协会、足球俱乐部或相关机构任职的人是不能获得足球经纪人资格的。考试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申请人对国际足联、亚足联、中国足协的章程和有关规则的掌握;二是申请人对足球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 2: 足球经纪人的保障金制度。通过资格考试后,申请人还需要到中国足协指定的银行存入保证金,才能获得《中国足球协会足球经纪人许可证》。保证金的金额为3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在足球经纪人从事足球经纪活动期间是不可撤回的。另外在足球经纪人从业期间如果因违反规定而造成运动员、或俱乐部的损失时,中国足协有权直接使用保证金做相关的赔偿。当然,如果损失超过35万元,运动员和俱乐部还可以继续提出申请追偿。
中国足球有职业经纪人和球探,但是并不像欧洲那么专业。
职业经纪人方面:回看中国球员的各种转会,可以看出端倪,中国许多经纪人的目标是,朝着门德斯、拉伊奥拉那一类的方向发展,可是国内经纪人的契约精神还需要逐步提高。相关行政部门也需要出台有利于球员转会的优惠政策,立法部门则应该规范国内的转会法律和法规。中国职业经纪人缺乏对国内球员的一个长期规划,只看眼下的利益,不像国外经纪人会帮球员去合理的规划职业道路,这是国内经纪人和欧洲经纪人最大的区别。
职业球探方面:中国职业俱乐部所配备的球探数量远远不够,而且专业能力方面,参差不齐。国外球探是成群成组的分布各地,中国的球探是按大区或区域来安排,这样容易导致人才的禁锢和分布不均衡。
中国足球的职业经纪人和球探放面的人才培养是个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从事这项职业的人员,需要好好掌握相关的法规和国际规则。相关领导部门也需要为这些从业者提供相关的职业技术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见解,大家还有哪些想法,可以一起来沟通促进,共同进步。
谢谢大家的关注。
先看看国内有没有需要球探“才能”发现的苗子。
咱们的青少年运动员(俗称小队)都是在各个俱乐部的足球学校半天学文化课、半天训练,场地、时间固定,并由国内外的有经验的教练员予以指导。小队员们慢慢地有了些成绩以后,会进入“另册”,重点培养“吃小灶”,参加一些“萌芽杯”类的比赛以增长实战经验。青年以后要是有较为突出的表现,众目睽睽啦,会进入职业队,甚至去国外俱乐部,吴磊就是例子。
这些系统的、投入巨大的训练体系都是这个体制外的“爱好者”们可望不可即的,俗话说,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业余训练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各种生活习惯的都有,教练、同伴和队手的水平也是良莠不齐。久而久之,差距会越来越大,年龄段一过,就只能成为足球爱好者啦。
所以,国内起码“专职”的球探是没有的,很容易“挨饿”,哈。
苗子都“光天化日”之下在那摆着那,都是俱乐部总经理、主教练的“掌上明珠”,天天“如数家珍”地念叨着,都是有数的,不用“探”。
神秘经纪人会根据大大所持有的A及以上品质卡牌推荐所需要的A、S、SS品质的卡牌,目的呢就是为了方便球员转生和凑最佳拍档和化学反应咯~不过这个神秘经纪人有点傲娇,展示出来的卡牌如果不是大大急切需要的球员,可以等待更新或者手动更新哦。
最基本和最正规的转会流程:一个俱乐部对某个球员感兴趣,然后就派球探去观察那名球员,球探会根据观察他的比赛和训练,给出球探报告,俱乐部的技术官员和教练会根据球探报告和目前俱乐部的阵容,看改名球员是否符合俱乐部现在的需求,如果符合的话,俱乐部就会向对方俱乐部发去报价,对方俱乐部收到报价后会和你讨价还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方俱乐部就允许你可以跟球员商讨个人合同和待遇等问题,然后就邀请球员到你的俱乐部来参加体检、签约仪式等,然后就把钱转给对方俱乐部,然后在本国联赛管理委员会为该球员提交注册信息,同时提交相应的税费,然后转会就完成了。
国际足联关于球员转会合同的新规定,其核心为“球员转会必须以合同为准,合同期满,球员即可以自由身份转会,而俱乐部是无权禁止的”。
将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球员的合法利益,国际球员的转会,正常的手续办理时间为4~5天,允许球员在与教练不和或球队降级时可以中止与俱乐部的合同。
经欧盟同意的国际足联和欧洲足联修改后的球员转会方案主要内容是:新转会方案要求球员的合同有效期至少为1年最多为5年,在赛季中指定一个专门的转会时机,确立补偿球员流失俱乐部经济损失的机制,建立仲裁球员与俱乐部间纷争的权威机构,签有多年合同的28岁以下的球员至少要在签约俱乐部服役满3年才能转会,签有多年合同的28岁以上的球员至少要在签约俱乐部服役满2年才能转会。
欧盟和两个足联还同意把对18岁以下已经涉足转会的年轻球员的培养教育标准化,并对有23岁以下球员转会的俱乐部、特别是弱小俱乐部给予经济补偿。
国际职业球员工会组织认为,这些转会规定对于球员的人身限制过于严格,甚至有悖于1995年欧盟下属的欧洲公正法院有关比利时籍球员博斯曼转会争议案的裁决。当时,欧洲法院的裁决为合同期满的球员可以自由转会,不用交纳转会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足球经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国足球经纪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